负责全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;指导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,协助业务科室政策性文件的起草;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督工作;协调和承担民政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、政策研究制定以及重大报告起草工作;协调组织局机关行政申诉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、代理等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、政策和职业规范,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。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