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、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;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、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;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;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;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管理工作,指导督促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资、福利工作;负责直属单位职称管理工作;负责内部审计工作;负责民政统计工作;组织协调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。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