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临沧市按要求实施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工作,停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,清理减政便民服务,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书,指导村、社区明确开具相关证明的范畴,从2017年4月1日起,停止征收婚姻登记和收养行政事业性收费,凡在本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和收养,一律免收包括结婚证、离婚证收养登记在内的证书工本费。(市局社会事务科 周世红、双江县民政局 陶焕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