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促进老年福利事业健康发展;负责承担临沧市社会福利院、临沧市中心敬老院、临沧市光荣院、临沧市老年护理中心的日常事务和工作;负责承担一定床位比例经济困难的城乡空巢、失独、高龄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;负责承担有服务需求的社会老年人的代养职能,为其提供生活、医疗保健、康复、娱乐等有偿服务;负责承担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国家职业资格的培训和学习工作,建设和提供养老护理培训实训基地;负责开展与国际国内慈善组织、相关机构的合作与交流,引进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技术,为全市养老机构起示范辐射作用,促进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发展;负责各县(区)社会福利中心(院)、敬老院、光荣院、老年护理中心(院)业务指导和联系,促进全市养老机构协调发展;负责办理其他有关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工作。
另外,市社会福利院加挂“临沧市中心敬老院”、“临沧市光荣院”、临沧市老年护理中心,实行一套班子四块牌子的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