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省慈善总会与云南骨科医院合作要求,市、县(区)慈善机构积极组织开展骨病患者医疗救助活动。于2017年3月至12月,对全市低保户、贫困户、残疾人、见义勇为模范、弱势群体、久治不愈、疑难的骨病患者进行筛查,筛查出具备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可到云南骨科医院接受治疗,云南省慈善总会将提供医疗资金援助。筛查期间,要求申请医疗救助的患者需填报申请表,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、患者身份证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到属地县(区)慈善会进行审核。该项目的实施,将让贫困骨病患者得到良好的医治,真正实现“救助一个患者,康复一个劳力,挽救一个家庭”的项目宗旨,使更多的人摆脱贫困,迈向正常的生产生活。(市捐助接收站 胡太铭、耿马县民政局 姜青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