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根据《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》的有关要求,民政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确定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(单位)的通知》(民办函〔2017〕319号),确定北京市民政局等80个地区(单位)作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(单位),其中省级试点单位6个,地级试点地区25个,县级试点地区49个。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(单位)要高度重视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统筹协调机制,制定试点工作方案,注重总结推广试点经验,强化宣传引导,扎实推进试点工作。民政部将成立专家评估组,加强工作指导。
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,是民政部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、破解殡葬改革难题、加快殡葬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。试点重点围绕健全殡葬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、强化殡葬公共服务、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方式、加强殡葬监管执法、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、深化殡葬移风易俗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、治理农村散埋乱葬等8个方面内容开展先行先试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。
附件: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(单位)名单
附件:
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(单位)名单
北京市:北京市民政局、北京市通州区
天津市:天津市民政局
河北省:张家口市、高邑县、滦南县
山西省:太原市
内蒙古自治区:奈曼旗、五原县
辽宁省:大连市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、辽阳市宏伟区
吉林省:长春市
黑龙江省:牡丹江市、哈尔滨市双城区
上海市:上海市奉贤区
江苏省:江苏省民政厅、常州市、南京市溧水区、睢宁县、
海门市、苏州市吴中区
浙江省:杭州市、长兴县、海宁市、象山县、永康市、
台州市椒江区
安徽省:安庆市、宁国市
福建省:厦门市、平和县
江西省:南昌市、赣州市
山东省:山东省民政厅、威海市、青岛市、胶州市、
沂水县、博兴县
河南省:新野县、南阳市鸭河工区管理委员会
湖北省:通城县、洪湖市、江陵县
湖南省:津市、临澧县、平江县、祁东县
广东省:广州市、深圳市、廉江市
广西壮族自治区:钦州市、平乐县
海南省:三亚市、东方市
重庆市: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
四川省:眉山市、广汉市、广安市前锋区
贵州省:贵阳市、福泉市、瓮安县
云南省:云南省民政厅、玉溪市、安宁市、施甸县、个旧市
陕西省:陕西省民政厅、咸阳市、大荔县
甘肃省:山丹县
青海省:海南藏族自治州、海东市平安区、玉树市
宁夏回族自治区:银川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:乌什县、呼图壁县、奎屯市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:石河子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