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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进一步规范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发放管理

时间:2017-12-22  来源:365bet网投  作者: 市老龄办综合科   浏览:

  近日,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、市老龄办联合印发《关于规范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管理的通知》,从发放范围、标准、要求、资金来源、申报程序、日常管理、监督管理方面对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管理进一步规范。一是凡具有临沧市户籍,年满80周岁老年人,均可享受高龄老人保健补助或长寿老人补助。高龄老人自年龄到期的次月开始享受保健补助或长寿补助。二是年满80-99周岁,每人每月发放50元、每人每年600元保健补助;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,每人每月发放500元、每人每年6000元长寿补助。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自然增长机制。各级财政部门将高龄老人保健、长寿补助所需资金按省、市级财政补助,县(区)财政兜底原则,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,足额安排落实,实行专账管理,专款专用。并配备必要的工作经费。三是按照申请、初审、审核、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,审定后,在县(区)老龄办,乡镇(街道办事处)人民政府,社区居委会(村委会)分别留存备案。四是发放分为一年一次进行,原则上在每年老年节前发放;发放主体为乡镇(街道办事处)人民政府;发放方式为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。五是做好老年人口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,完善管理制度和年检审核制度,及时建立高龄补助发放信息平台和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,不断完善申报和发放程序。六是完善考核监督机制,规范受理、审核、审批程序,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发放情况。建立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和定期复核、随机抽查工作,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。(市老龄办综合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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